本报11月5日讯 严禁发达市县和城区学校到薄弱市县及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保留一所初中学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发布,明确了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的“路线图”,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各市专门学校建设,满足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需求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7年,山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6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到2030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所有县(市、区)均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显著提升。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山东将优化学校规划布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均衡教师资源配置,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保障群体教育公平,着力提升育人质量。其中,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进程、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因素,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落实配套教育设施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有效保障城镇学位资源供给。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有机衔接,科学合理、一镇一策优化乡村学校布局,按程序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确需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保留一所初中学校。撤并乡村学校的土地和校舍优先保障当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
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工程等项目,到2027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落实“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实行义务教育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均衡配置,到2027年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3以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巩固提升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水平。
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关心关爱机制,防止发生失学辍学问题,保障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建立学习困难学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加快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展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完善专门教育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各市专门学校建设,满足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需求。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
大力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山东将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建设。
其中,通过减免保教费、提供政府助学金等方式,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为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予以补助。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每年将已被确认为困难人群信息和学籍数据进行比对并下发至各市、县(市、区)及学校,实现不漏一人、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山东将统筹做好面向学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服务,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其中,建立家校社协同防范心理异常工作机制及“学校-班级-宿舍”三级心理健康工作网络,确保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早识别、早疏导、早转介。
强化公共文化体育和科普资源建设供给,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要按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并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和科普活动。
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建设职业、学业、择业、创业“四位一体”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及时就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幼儿园开展2-3岁幼儿托育服务
整体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山东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和投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到2027年,60%以上县(市、区)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省级一类及以上优质园占比达到6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幼儿园开展2-3岁幼儿托育服务。
提高县域高中办学水平。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到2026年各设区的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率达到100%及以上,全面满足初中毕业学生继续就学需求。实施办学质量达标行动,坚持特色多样发展,支持每个县(市)至少办好一所公办普通高中,到2027年实现达标全覆盖。巩固“地方专项计划”覆盖范围,增加农村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机会,稳定县域普通高中生源。严禁发达市、县(市、区)和城区学校到薄弱市、县(市、区)及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确保到2025年年底县域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推进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特色化专业建设计划,支持和遴选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